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是指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根据各单位的共享需求,定期整理并向全市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定期发布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
文件依据:
《深圳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深经贸信息政资字〔2015〕17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15〕99号)、《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深府办〔2013〕23号)
目录查询:
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可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系统管理员处了解。
建设与管理:
列入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的信息,属于基础信息资源库和主题信息资源库的,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直接提供共享使用;属于各单位业务信息资源库的,由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通知提供单位,提供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共享平台提供共享信息;市电子政务主管部门通过共享平台及时监控各单位共享信息提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