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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深圳市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云计算政策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建设深圳市政务云,为“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及其他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基础环境支撑。包括:基础设施服务(IaaS)、应用支撑服务层(PaaS)、业务应用层(SaaS)、安全保障服务。详《深圳市政务云服务目录》《深圳市政务云服务申请规范》 、《深圳市政务云服务结算指引》。  

     

文件依据:        

《深圳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深经贸信息政资字〔2015〕17号、《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深府办〔2013〕23号)         

     

申请对象:     

市直党政机关          

申请材料:      

1.【必须】《深圳市政务云服务申请表》 、《深圳市政务云服务申请授权委托书》   

2.【必须】《深圳市政务云服务测算报告》    

3.【涉及端口开放业务必须】《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或由市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测评结论为“基本符合”或“符合”,一年内有效;《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结论为“无中高风险”。)《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或“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已提供过完整报告的,且完成时间在一年有效期内的,申请表备注报告名称及报告编号即可,无需重复提交。    

4.【首次办理、单位名称等变更需提交】《虚拟机资源使用安全承诺书》(2019.07.03更新) (已提供单位名单)    

5.【首次办理或单位名称等变更需提交】 《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信息备案登记表》    

6.【跨数据中心南北向流量提供访问控制,按“服务器端口开放”业务办理】《深圳市政务数据中心服务器端口开放申请表》    

 

相关材料:     

1.【接入党政机关外网未提交的,需补提交】 《党政机关外网接入安全承诺书》 (2019.07.03更新) (已提供单位名单)    

2.【需增加IP地址的,可详见“IP地址分配”业务】《深圳市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分配申请表》或《深圳市电子政务办公网IP地址分配申请表》    

   

受理方式:       

方式1.云管平台https://ygpt.sz.gov.cn/(试运行-仅限政务外网访问)此途径仅限受理云服务及云相关的端口开放业务(1、云管平台线上办理业务,注册云管平台帐号由单位正式授权确认后,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申请政务云服务。2、通过云管平台申请,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深圳市政务云服务申请授权委托书》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首次办理或单位信息变更时请上传《党政机关外网接入安全承诺书》 、《虚拟机资源使用安全承诺书》。)   

方式2.(推荐)申请材料盖章电子版通过“深圳市智能政务办公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发送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方式3.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八路18号政务容灾备份中心A座7楼705室;

方式4.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通过公文交换站,转至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并备注“转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上梅林站B出口北行约600米后右转100米。    

      

温馨提示:    

1.云平台虚拟机磁盘空间可扩增但不可缩减。    

2.规划内提供的服务将根据深圳市政务云建设规划持续推进、提供服务。    

3.公网IP地址用于网站、基于WEB方式访问的应用系统、开通80、8080、443 端口必须按工信部要求进行ICP备案(见https://beian.miit.gov.cn/),网站新增备案和备案变更应于完成备案或者变更成功后,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报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进行信息更新。申请IP需完成ICP备案的请填写完整的备案主体单位全称。

4.《深圳市政务云服务申请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一年,到期须重新提交授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