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深圳市政务云专线的接入/变更/注销。
文件依据:
《深圳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深经贸信息政资字〔2015〕17号)、《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深府办〔2013〕23号)
申请对象:
市直党政机关或区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且已成功申请市政务云虚机资源的使用单位。
申请材料:
1. 【必须】 《深圳市政务云专线接入申请表》 【参考模板】
2. 【必须】《深圳市政务数据中心服务器端口开放申请表》 【参考模板】
3. 【必须】《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或由市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测评结论为“基本符合”或“符合”,等保三级的一年内有效;《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结论为“无中高风险”。)《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或“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已提供过完整报告的,且完成时间在有效期内的,申请表备注报告名称及报告编号即可,无需重复提交。
4. 【首次办理或单位名称等变更需提交】 《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信息备案登记表》
相关材料:
1. 【申请政务云服务时未提交的,需补提交】 《虚拟机资源使用安全承诺书》
受理方式:
方式1.云管平台https://ygpt.sz.gov.cn/(试运行-仅限政务外网访问)此途径仅限受理云服务及云相关的端口开放业务(1、云管平台线上办理业务,注册云管平台账号由单位正式授权确认后,在有效期内,可直接申请政务云服务。2、通过云管平台申请,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深圳市政务云服务申请授权委托书》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首次办理或单位信息变更时请上传《党政机关外网接入安全承诺书》 、《虚拟机资源使用安全承诺书》。)
方式2.(推荐)申请材料盖章电子版通过“深圳市智能政务办公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发送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方式3.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八路18号A座7楼705室;
方式4.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通过公文交换站,转至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并备注“转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上梅林站B出口北行约600米后右转100米。
备注:
1.由中心云平台部核实申请表中接入单位与政务云IP使用单位的一致性;
2.若专线侧业务IP与政务公共网IP存在冲突情况,以具体协商后的方案进行实施;实施前要求运营商专线资源已准备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