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深圳市政务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托管,为符合条件的政府单位提供主机存放的位置及环境保障,对进出机房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托管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由申请托管的单位自行负责。 是向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相关单位(简称使用单位)提供机房环境、设备托管、虚拟服务器和相关配套服务的基础设施。
文件依据:
《深圳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深经贸信息政资字〔2015〕17号)、《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深府办〔2013〕23号)
申请对象:
申请材料:
1.【必须】《深圳市政务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托管申请表》 【参考模板】
2.【必须】《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或由市信息安全测评机构出具的《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测评结论为“基本符合”或“符合”,等保三级的一年内有效;《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结论为“无中高风险”。)《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或“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已提供过完整报告的,且完成时间在有效期内的,申请表备注报告名称及报告编号即可,无需重复提交。
3.【首次办理、单位名称等变更需提交】 《主机托管安全协议》 (2019.07.03更新)
4.【首次办理或单位名称等变更需提交】 《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信息备案登记表》
相关材料:
1.【通电转通网,需补提交】《深圳市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申请表》
2.【接入党政机关外网未提交的,需补提交】 《党政机关外网接入安全承诺书》 (2019.07.03更新)
3.【需调整开放端口的,可详见“服务器端口开放”业务】《深圳市政务数据中心服务器端口开放申请表》
4.【需增加IP地址的,可详见“IP地址分配”业务】《深圳市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分配申请表》或《深圳市电子政务办公网IP地址分配申请表》
受理方式:
方式1.(推荐)申请材料盖章电子版通过“深圳市智能政务办公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发送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方式2.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八路18号A座7楼705室;
方式3.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通过公文交换站,转至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并备注“转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上梅林站B出口北行约600米后右转1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