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市直党政机关或区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提供大数据平台账号和权限,为用户单位提供数据处理环境,支持各单位登录深圳市大数据平台。详见《深圳市大数据平台服务目录》
文件依据:
《深圳市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申请对象:
市直党政机关或区级电子政务主管部门
申请材料:
1.【必须】《深圳市大数据平台服务申请表》、《深圳市大数据平台使用承诺书》
受理方式:
方式1.(推荐)申请材料盖章电子版通过“深圳市智能政务办公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发送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方式2.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八路18号政务容灾备份中心A座7楼705室;
方式3.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通过公文交换站,转至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并备注“转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上梅林站B出口北行约600米后右转100米。
温馨提示:
每个单位原则上最多两个管理员账号,其他账号无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