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党政机关部门网站建设平台使用申请。
平台简介:深圳市党政机关部门网站快速搭建、内容发布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平台基于三级等保要求建设,具信息采编发、用户和权限管理、全文检索及通用交互等功能。
文件依据:
《深圳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深经贸信息政资字〔2015〕17号)、《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深府办〔2013〕23号) 、 《深圳市党政机关网站和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深办字〔2022〕61号)
申请对象:
申请材料:
1.【必须】业务申请函(需注明建站业务需求及组织机构代码)
2.【必须】《网站安全承诺书》
3.【必须】《深圳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账号申请表》【参考模板】
4.【必须】《深圳市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分配申请表》【参考模板】 (需进行ICP备案支持的,可详见“IP地址分配”业务中的温馨提示)
5.【接口方式必须】《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采用接口方式与政务短信平台、邮件系统对接的业务系统应不低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标准,与市政务网站生成平台对接的业务系统应不低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提供信息安全测试报告后方可上线。《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测评结论为“基本符合”或“符合”,等保三级的一年内有效。)《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或“信息安全专项检测报告”已提供过完整报告的,且完成时间在一年有效期内的,申请表备注报告名称及报告编号即可,无需重复提交。
6.【首次办理或单位名称等变更需提交】 《市电子政务公共资源管理信息备案登记表》
相关材料:
1.【获得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分配的*.sz.gov.cn需进行域名解析的,可详见“政务网络域名解析”业务】《深圳市电子政务网络域名解析申请表》
受理方式:
方式1.(推荐)申请材料盖章电子版通过“深圳市智能政务办公系统”电子公文交换,发送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方式2.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八路18号A座7楼705室;
方式3.申请材料盖章原件通过公文交换站,转至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并备注“转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4号线上梅林站B出口北行约600米后右转100米。
温馨提示:
(1)在网站搭建过程中由网站和平台管理部分配政务网站生成平台上的网站IP;
(2)网站域名需按照工信部门相关要求完成ICP备案,支持步骤可详见“IP地址分配”业务中的温馨提示;
(3)政务网站平台建设因各单位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前期先来我中心网站和平台管理部调研或讨论(可了解业务系统是否可以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