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参与拟订我市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
承担城市大数据、容灾备份、公共应用基础支撑等平台、系统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承担电子政务光纤城域网、业务承载传输网、电子政务外网(有线和无线)、市级政务互联网出口等建设和管理工作。
承担市政务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信息化项目云资源需求审核、发放。
承担人口、法人、房屋、电子证照、公共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数据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协助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统一管理、开放与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标准的编制、发布。
承担“深圳政府在线”内容采编审发,负责组织开展“政企通”等活动。
完成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