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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6年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中心拟委托一定数量的采购代理机构,承接本中心采购项目的审核及招标办理事宜,并依照市财政部门规定组织实施我中心政府采购事宜。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采购代理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二)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应征,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属于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备案的招标代理机构;

  (四)不存在严重违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情况(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评审场地、电脑、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和网络设施等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具备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不同应征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应征人的响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二、服务要求

  入围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代理项目的采购活动。具体包括:审核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采购项目的各类信息公告、负责印刷和发售采购文件、代表采购人向各投标(响应)供应商解释采购文件、抽取评审专家、组织采购项目开评标、管理评审现场、开评标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质疑和投诉处理、协助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项目档案整理、定期整理提供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模板、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业务培训、提供采购项目的咨询服务,以及采购人提出的与招标采购相关的其他服务。

  三、报名要求

  请按照附件《报名材料样式》等文件准备报名材料,各项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供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U盘存储等方式均可),与纸质材料一并密封包装,于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2日18点)前邮寄或递交至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邮寄地址:深圳市福中路208号);联系人:陈工;电话号码:0755-88121073。

  四、合同签订

  我中心将根据各代理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比选评定,确定4家代理机构,并在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附件:报名材料样式等文件.doc


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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