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深圳市审计局,自2020年3月10日至4月30日,组织审计组对深圳市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2020年7月3日,深圳市审计局出具了《深圳市 2019 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审计报告》(深审财报〔2020〕24 号)。根据该报告相关意见,按照审计公开原则和审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工作
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以下称“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审计意见,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以坚决态度、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市审计局于7月3日反馈意见后,中心深入研究了审计反馈意见,进一步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中心领导提出,市审计局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市审计局审计报告中反映的相关问题,要求在思想上深化认识,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审计反馈问题的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中心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审计反馈意见,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强化抓好审计整改的思想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中心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中心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任小组成员,全面统筹审计整改工作,研究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检查整改进程,切实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抓整改。
(三)精心组织实施。中心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审计中反映的问题,对应提出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领导小组组长综合统筹,中心分管领导根据分管工作任务负责整改事项,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中心内部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以预算项目执行管理、预算调整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单位内控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为抓手,以有效的工作措施抓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同时,坚持注重整改质量,强化整改跟踪效率,切实做到任务部署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
中心2019年部门年初预算数20985.83万元,年中调整指标金额1388.52万元,调整占比6.62%。对于2019年度涉及调整的预算指标,中心已于2019年底,由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的统筹收回工作中申报收回。
审计反映中心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存在“年中调整占比较高,预算编制不精准”问题。针对该项问题,中心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中心深挖根源,见微知著,将本次审计当成一次全面的履职体检。对部门预算执行、结转情况评估不足,编制不精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审计反馈意见,触及问题要害,采取强而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整改,力求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一)严抓预算执行。研习审计报告以来,中心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严格把关组织程序,严格落实集体决策,从严落实财政资金经费审批流程。同时,认真规划2020年度经费使用,制定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计划,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落到实处。坚持以抓支出推进工作,通过支出通报等方式,推进预算支出进度。
(二)细化预算编制。中心要求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具体业务内容、项目计划执行进度、绩效情况,明确各项经费需求的项目名称、支出依据,逐项测算支出金额。同时,对项目开展绩效提出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强化绩效目标编审、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增加预算调整、调剂管理规范内容,明确提出除预算执行中遇突发事件、重大政策调整等外,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调整。
(三)加强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严格控制跨年项目安排,遵循财政预算“当年事当年毕”的原则,尽力压缩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规模,减少中长期财政压力。2020年度预算编制中,中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规模已由2019年度部门预算1828万元压缩至404万元,压缩比例高达78% 。
2020年起,中心计划逐步消化原有预算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自2021年预算开始,不再新增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规模。在2021年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全部消化完毕,2022年起全部清零,不再安排。
(四)修订完善制度。修订《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财政资金管理责任。要求中心主任对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负直接责任。明确业务部门是中心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对本中心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的绩效性负责;修订《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预算管理规定》,提升年度预算编制科学性,细化项目测算依据,对跨年度项目提出明确编制要求;修订《深圳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对项目执行规范、执行效率、执行效益进一步提出要求,对经费审批、报销流程进一步细化。
三、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
经过上述集中整改,目前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短期整改成效,但对照审计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差距。中心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审计意见及建议,以务实的态度推进财政工作。
(一)坚持意识不松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切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日常履职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在长期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坚持一抓到底,求真务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突出制度建设,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加强制度建设,用长效、完善的制度体系巩固问题整改成效。在建立健全整体内控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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