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供 《电子证照系统安全承诺书》的单位
标黄为已提供 《电子证照系统安全承诺书》的单位
(一)市级党群等部门
1、【党委部门】
市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委外办、市委编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委台办、市委大湾区办、市直机关工委、中共深圳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深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市委党校、市接待办。
2、【人大政协机关】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
3、【群团机关】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残联、市贸促委、市红十字会。
4、【审判检察机关】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二)市级政府部门
1、【A类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2、【B类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口岸办、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圳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公室)、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前海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建筑工务署。
(三)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备注:单位名称依据为深政数〔2019〕78号,名称将根据机构改革相关通知及时进行调整。